|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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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润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诺亚互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 广州市惠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辉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东诺亚互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广州辉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保证金10125元; 二、驳回原告广州辉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广东诺亚互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