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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枣庄金天鸿基置业有限公司
枣庄恒昇源商贸有限公司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41,592元,减半收取计20,796元,由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19-06-20
发布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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