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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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勤力热电有限公司 盐城市福源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江苏勤力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射阳县黄沙港镇黄金海岸花苑4号楼1004室、1002室、906室、602室、502室、1006室、702室、1001室、406室、403室、506室、605室、304室、404室、804室、1106室、806室、1104室、306室、202室、901室、601室、603室、801室、703室、805室、301室、501室、1003室、701室、803室、205室、505室、1103室、504室、706室、204室、606室、206室、401室、1101室、201室、1102室、302室、402室、303室、903室、203室、305室、405室、705室、905室、1105室、503室、1005室、604室、704室、904室、902室、802室房地产以及被申请人享有的位于黄沙港镇勤力热电东侧、内港池北侧土地使用权和位于黄沙港海港路南侧内港河北侧土地使用权价值9000000元部分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