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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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2019)闽0125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支付66991.42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637.2元,分别由***负担103.2元,由***负担153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