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2020)粤0781民初3476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台山市××××办事处长岭村东湖经济合作社和***签订的《承包鱼塘合同书》; 三、驳回台山市××××办事处长岭村东湖经济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602.64元(台山市××××办事处长岭村东湖经济合作社已预交9205.28元),由台山市××××办事处长岭村东湖经济合作社负担102.18元,***负担4500.46元。台山市××××办事处长岭村东湖经济合作社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103.1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向一审法院补缴案件受理费4500.46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9205.28元(台山市××××办事处长岭村东湖经济合作社已预交9205.28元),由台山市××××办事处长岭村东湖经济合作社负担204.36元,***负担9000.92元。台山市××××办事处长岭村东湖经济合作社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000.9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9000.9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