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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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复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嘉兴市金汇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北京复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嘉兴市金汇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FCZL-2018-6-26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北京复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20元,被告嘉兴市金汇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0元(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9-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