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市合川区百利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重庆市合川区百利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代缴的汽车保险费6056.09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