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6075.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对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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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6075.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对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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