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安市鑫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建磊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吉安市鑫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费3539.51元;

二、驳回原告吉安市鑫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5-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