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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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苏州德莱电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质权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8900万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应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