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辽西红豆杉科技有限公司 朝阳市阶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2,919元,退还原告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