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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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合千众商贸有限公司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支行 常州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淮安华耀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宣告常州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40005133668415、票面金额为20000元整,汇票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0日,付款银行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支行,收款人为淮安华耀电子有限公司)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丽水合千众商贸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600元,由丽水合千众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