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集团新客站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天津第四巿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的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20-03-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