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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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飞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自贡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贡井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自贡飞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72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查封期限届满如需继续保全的,应在裁定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由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应提供担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