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县支行营业部 沙湾天润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盛大荣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沙湾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沙湾天润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县支行营业部、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账号内存款合计58万元的冻结手续。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 发布日期 | 2021-0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