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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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永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台州群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永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永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