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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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万德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稻味香膳食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深圳市稻味香膳食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6980.3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980.33元,由原告深圳市稻味香膳食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 竹 审 判 员 吴 丹 人民陪审员 郭燕君 二〇一九年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黄婉玲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