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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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克什克腾旗森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天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赤峰天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0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