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马鞍山市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博望区营业部
南京金典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马鞍山浙博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宝铁龙坤驰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马鞍山市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博望区营业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马鞍山浙博置业有限公司公估费1100元、维修费20000元,合计21100元;

二、驳回马鞍山浙博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8元,减半收取164元,由马鞍山市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博望区营业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2
发布日期 2019-1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