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682执恢96号 申请执行人:甘小红 被执行人:潘厚金 甘小红申请执行潘厚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照生效的什邡市人民法院 (2018)川0682民初23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恢复执行标的为1,010.95元,现通过强制执行,已执行1,010.95元。本院(2021)川0682执恢96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杨忠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曾红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