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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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龙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银鹭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鄂09执保19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湖北银鹭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湖南龙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鄂09民初18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由本院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21)鄂09执保19号。在执行中,依据该生效民事裁定的执行内容,解除对被保全人湖南龙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43×××59冻结。解除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鄂09民初18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