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执行人咸宁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位于咸宁市产业园内咸国用(2013)第002号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咸宁市路灯管理局,地类为工业用地,使用面积为18442.8平方米,终止日期2059年12月2日)办理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