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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执行人咸宁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位于咸宁市产业园内咸国用(2013)第002号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咸宁市路灯管理局,地类为工业用地,使用面积为18442.8平方米,终止日期2059年12月2日)办理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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