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4%计算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律师费4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47元,减半收取计1323.5元,由***负担73.5元,***负担1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