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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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川0191执920号 贺鹏、王红接: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191民终413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贺鹏申请执行王红接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 执行标的为26400元,执行费为296元。 因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