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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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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2民初645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山东莱芜三江经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及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0303元,保全费5000元,由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山东莱芜三江经贸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0303元,由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03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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