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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四川省万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智慧岑巩”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滨河路(舞阳河)一二期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及休闲广场、政府前广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发包合同》。 二、被告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四川省万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3878934.83元,并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175%支付欠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其中2018年7月21日至2020年10月18日期间,以欠付工程款2327360.90元为基数计付;2020年10月19日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以欠付工程款3878934.83元为基数计付)。 三、被告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四川省万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鉴定费60000.00元。 四、驳回原告四川省万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010.00元,由原告四川省万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010.00元,由被告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10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31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