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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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0)陕0602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3322.99元,并自2017年12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至实际履行完付款义务止; 三、驳回上诉人***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118元,由上诉人***负担3000元,被上诉人***负担511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2000元,被上诉人***负担31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