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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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梅县万通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宣城市仁杰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5385.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期履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818元,原告***负担450元,被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负担13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