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荆州市东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荆州市东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09.6元(原告荆州市东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2004.8元,由原告荆州市东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余款2004.8元,本院予以退还。

裁判日期 2018-10-22
发布日期 2021-04-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