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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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诚德众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保险理赔款共计69962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62元,减半收取计831元,由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负担781元,***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