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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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2020年8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6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