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邢台祥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邢台祥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邢台恒大名都第14号楼704号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停止对该房屋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等执行措施。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