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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邢台祥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邢台祥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邢台恒大名都第14号楼704号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停止对该房屋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等执行措施。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4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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