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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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沃得美百货有限公司 江油摩尔玛商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四川沃得美百货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20635.50元(其中含应当返还的租金218348.00元,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287.5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申请执行费3210.0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四川沃得美百货有限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