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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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0)皖0403民初491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207884元;2020年10月14日以后利息,以本金1207884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7117元,减半收取8558.5元,由***负担7553元,由***负担100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117元,由***负担15106元,由***负担201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