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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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 沈阳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黄心悦货款60000元; 二、被告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黄心悦违约金1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800元,由被告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