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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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亚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4民初12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上诉人***对亚盟公司享有200万元债权本金。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200元,由上诉人***负担3200元,被上诉人亚盟公司负担22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200元,由上诉人***负担3200元,被上诉人亚盟公司负担22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26 |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