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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溧阳桃源仙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681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须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681元。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2-13
发布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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