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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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哈密市德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69526.94元(哈密市德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交213551.74元,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交227987.6元,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预交227987.6元),由哈密市德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13551.74元,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27987.6元,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2798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