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哈密市德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69526.94元(哈密市德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交213551.74元,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交227987.6元,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预交227987.6元),由哈密市德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13551.74元,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27987.6元,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2798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4-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