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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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常州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常州市宁港石油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尚品石油有限公司 侯马大运(大连)石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侯马大运(大连)石化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03元,由原告侯马大运(大连)石化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