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103执保86号 申请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甲铭,董事长。 被申请人: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升华,董事长。 申请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2020)鲁1103民初37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00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或等价值的应收账款等)。我院于2020年2月26日通过司法网络查控,查询了被申请人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车辆、工商总局等信息,对被申请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账号(16×××34)账户已冻结600元;齐鲁银行账号(86×××17)账户已冻结0元;齐鲁银行账号(86×××59)账户已冻结0元;齐鲁银行账号(86×××55)账户已冻结0元;因网络查冻扣系统暂不支持此类控制,请至柜面办理)我院于2020年3月2日委托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向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洪楼支行送达了委托执行函、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并实施了查封措施。至此,本案保全事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