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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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冀0684执462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2020)冀0684民初3800号民事调解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本院于2021年2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碑店市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244000元,现已被本案扣划完毕,并已发还申请执行人,本案余款原被告已私下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 本案执行费4400元已由被执行人缴纳完毕。 本院认为,(2020)冀0684民初3800号民事调解决书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64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2021)冀0684执462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