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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行为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佛山分院
类型 行政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强制执行的南城管罚〔2020〕0093917号行政处罚决定,对被执行人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佛山分院逾期未缴的罚款8000元及加处罚款8000元,本院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佛山分院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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