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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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襄阳市森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襄阳威斯特光电实业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襄阳威斯特光电实业有限公司在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120万元; 二、冻结襄阳威斯特光电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2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襄阳市森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