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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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0623执176号 马亮成、季宝: 马亮成与季宝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2021年1月22日申请人马亮成收到季宝履行的24000元,大写金额:贰万肆仟元整。执行费260元、诉讼费200元由被执行人季宝承担。至此,马亮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内0623民初94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