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鼎泰昌隆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瓦房店市城乡建设拆迁处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大连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有效; 二、被告大连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249048元; 三、被告大连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款5575元; 四、被告大连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每月600元(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房屋拆迁补偿款付清之日止);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99元(因原告申请缓交而未预交),由被告大连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