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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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81执恢25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2月**日生,汉族,溧阳市人,住***。 被执行人:***,男,1976年11月**日生,汉族,溧阳市人,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溧阳市人民法院 作出的(2019)苏0481民初3981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执行申请,于2020年6月3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原执行案号为(2020)苏0481执2607号]。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