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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凤来仪经贸有限公司
长春市国土测绘院
长春市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征收
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长春凤来仪经贸有限公司负担50元,由上诉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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