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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恒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正通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2019)青0123民初67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王立顺的全部反诉请求”;

二、撤销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2019)青0123民初67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三、王立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马荣、张永林、王国强、李文虎给付砂石款759335元;

四、驳回马荣、张永林、王国强、李文虎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5697元、诉讼保全费4317元,由王立顺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166元,由王立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2560元,由王立顺负担;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560元,退还四川恒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5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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