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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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天津中金普惠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93970.72元银行存款或等价值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案件申请费1490元,由申请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