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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富勤惠众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富勤易贷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偿还原告富勤惠众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6060元,并自2019年2月20日起到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二、原告富勤惠众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对被告名下冀E×××××轿车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驳回富勤惠众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富勤易贷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在提交上诉状七日内向本院交纳上诉费246元,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上诉。

裁判日期 2019-11-01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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